中新社福州2月21日电 (记者 张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21日在福州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国家有关方面正在加快制定台湾居民来大陆设立咨询服务机构的相关法律法规,未来有望率先将台湾专利代理机构引入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当天,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福州为首次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17名台湾居民颁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根据有关规定,通过大陆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台湾地区居民,在大陆已经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中实习满1年,就可以申请领取《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并可在大陆专利代理机构执业。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局长罗旋表示,福建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赋予对台合作更多先行先试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台湾居民在大陆设立专利中介机构并开展专利中介服务,同时还将为通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台湾居民在福建专利代理机构从业提供服务和帮助。
近年来,两岸知识产权合作在闽先行先试成果丰硕。福建在大陆率先建立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知识产权工作小组、建成闽台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为两岸企业实施和转化专利技术牵线搭桥。
福建副省长洪捷序说,福建鼓励闽台企业和科研机构合作研发,共同创造和申请专利,支持台资企业申请专利、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等;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台资企业建立国家级“企业专利工作交流站”。
自2009年以来,福建连续3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CEO代表共60多人赴台开展知识产权学习、培训和交流,进一步增进两岸知识产权合作互动和人员交往。此外,福建连续成功举办了4届“两岸专利论坛”,为两岸专利管理部门、专业代理机构提供了深入探讨与交流的平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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