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刘洋)市民防局昨天表示,今后人防工程将严格按照规划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更不得用于散租住人。据了解,市民防局正在制定《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使用规划”),该规划预计年内出台。
市民防局工程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新修订的《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152号令”)中,明确提出“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市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总体规划”,并且“平时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应当符合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规划,并依法申请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许可”。此次制定“使用规划”的依据就是“新152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