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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发出内地首份反家暴“远离令” 家暴男被法院禁止进入妻子娘家百米范围 违反将被罚款或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4日02:44  兰州晨报

  

珠海发出内地首份反家暴“远离令”

  本报讯 据《广州日报》报道,2月22日,记者从香洲法院获悉,为保护一位不堪忍受丈夫殴打逃回娘家的当事人,该院首次将“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离申请人现住处100米范围内活动”作为保护措施。这是该院发出的首份命令被申请人远离特定场所一定距离的“远离令”,也是我国内地首份反家暴“远离令”。

  今年2月3日,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家事合议庭代敏法官新年刚上班,就受理了一名叫陈圆(化名)的女子提起的离婚诉讼。

  据陈圆回忆,2010年国庆节,忙了一天的结婚仪式,陈圆正准备出门送几位来参加婚礼的朋友回家,新郎曹武(化名)此时却变了脸,没好气地说:“按老家的习俗,新娘这一天被迎进门就不能再出去!”陈圆当时争辩了两句,没想到新郎曹武却忽然暴怒,当着众亲友狠狠地扇了她一耳光,打得她头晕目眩,半天没缓过神。而在婚后的一年时间内,曹武还经常在半夜三更喝醉后,对陈圆拳打脚踢。

  据派出所的出警记录显示,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间,陈圆就有五次被殴打后请求出警。不堪忍受的陈圆逃回父母家中躲避,老公却紧追不舍,多次到陈圆父母家及工作单位辱骂、殴打。今年2月3日,陈圆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作为全国反家庭暴力试点法院和全省家事合议庭试点法院,香洲法院在反家暴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方面有过诸多探索。在经过仔细论证后,代敏法官作出了一份与该院以往保护裁定不同的禁止令,除禁止被申请人曹武殴打、威胁、骚扰、跟踪申请人陈圆及亲友外,还禁止其在距离陈圆父母现居住小区100米范围内活动。

  代敏法官介绍,为保证“远离令”不会成为一纸空文,在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当天,香洲法院就向当地公安机关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以监督被申请人对裁定的执行。若发现曹武有违反裁定所禁止的行为,公安机关在接报后会及时出警。

  据介绍,被申请人曹武在收到裁定后,表示会遵守裁定事项,在裁定生效期间不与陈圆接触,不到限制范围内活动。而陈圆在收到裁定后说:“‘远离令’发出后,让我和家人有了安全感。”

  “远离令”

  内容:禁止被申请人曹武殴打、威胁、骚扰、跟踪申请人陈圆及亲友;禁止曹武在距离陈圆父母现居住小区100米范围内活动。

  处罚:如果被申请人违反远离令,出现在特定区域对受害人造成骚扰,受害人可以通过收集证人证言、拍照录像等方式留下证据。公安机关在接报后会及时出警。法院可以视违反情节轻重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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