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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车辆6名男子被拘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4日02:44  兰州晨报

  本报讯(特约记者 吴存庆 记者李升)2月22日,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永登大队对辖区6名无证驾驶车辆的男子,分别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并处5日到10日行政拘留。

  1月25日11时25分,永登交警大队民警在永窑公路8公里处检查一无牌车辆时,驾车人徐某不能出示本人有效驾驶证。经查证,徐某系永登县柳树乡农民,尚未取得驾驶证,交警部门对其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拘留10日,罚款1000元。据了解,针对近一段时间辖区内无牌无证、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情况,永登交警大队集中力量进行了专项治理。在整治过程中,查获6起无证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无证驾驶车辆的石某、陈某、王某、孙某、徐某和蒲某6人一律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限处理,并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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