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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遇“捡钱好事” 小心“甩票子”诈财 兰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以案说法提醒市民谨防上当受骗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4日02:49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郭玉红)“甩票子”谋财这一犯罪伎俩又有了新花样,“甩票子”仅是前奏,引诱受害人上钩后,不法分子借“捡钱平分”的把戏,盗走受害人的银行卡再套得密码取走钱。犯罪分子被抓后,办案机关曾对案件定性究竟是盗窃还是诈骗,产生不少分歧。2月23日,兰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侦监科薛紫蘅检察员针对该院批捕的多起 “甩票子”作幌的盗窃案以案说法。

  案例1

  “甩票子”盗银行卡 骗出密码窃财2000元

  2010年3月,东乡男子马德强与何某(在逃)预谋后,窜至兰州火车站,准备用“甩票子”的方法骗钱。3月24日清晨6时许,旅客张某从兰州火车站西出站口出站后,何某从张某身边跑过,故意将一叠“百元大钞”弃置到地上。张某愣神之际,马德强立即凑上前,将钱捡起来后对张某说:“不要喊,咱俩把钱分了。”这时,返身找钱的何某走向张某,询问“捡到钱没有?”并要搜看张某的钱包。为证清白,张某便将钱包交给何某查看。何某看到钱包内的银行卡后,以自己也丢了银行卡为由要求张某说出银行卡里存款数额及密码,无奈之下,张某只好如实相告。

  同时,马德强假装帮张某整理钱包,趁机将张某的565元现金及银行卡偷走,还以借用手机为由将张某的手机一并拿走。得手后,两人前往五里铺附近,用张某的建行卡从自动取款机上取款2000元。逃逸两个月后,当马德强再次到兰州火车站时,被兰铁警方抓获。

  案例2

  “甩票子”盗银行卡 偷看密码窃财1万元

  2011年6月29日下午6时许,年近半百的甘谷农民杨建平伙同彭强在兰州车站广场一带伺机“甩票子”作案。目标锁定在兰州转车的新疆籍女子达某后,两人用上述同样的作案方式要求搜查达某的钱包,并随同达某一起前往银行自动取款机前证实银行卡的归属。就在达某在取款机前操作时,两人偷偷记住了密码。随后,两人又趁机盗走达某包内800元现金及银行卡,并将达某卡内1万余元悉数提取。达某报案后,警方通过取款机监控视频截图锁定犯罪嫌疑人,并很快将彭强抓获。2011年11月14日,杨建平畏罪自首。

  以案释法

  提醒市民谨防上当

  据兰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侦监科薛紫蘅检察员介绍,两案受害人报案时都在泣诉自己“被骗”的经过,事实上两起案子均是比较典型的“诈术盗窃”。因为罪犯取得财产的方式是秘密窃取,其前期的“甩票子”诱骗行为只不过是为最后的窃取财物创造条件。从受害人的角度看,其财物的失去,也不是“自愿”交付的,而是在自己可控制的范围内被人秘密窃走的。故两案符合盗窃罪的特征而不符合诈骗罪的特征,应定盗窃罪。还有一种情况,罪犯查看受害人钱包时,一把夺走包内钱物逃离现场的行为当属抢夺罪。如果夺取钱财时还发生了撕扯乃至殴打行为,则属于抢劫罪。因不同情节决定了犯罪事实的定性不同,那么犯罪分子受到的法律制裁也将有所不同。薛紫蘅提醒市民,遇到“捡钱平分”之类的“好事”,千万不要动心,更不要轻易出示自己的财物,如果受困,要立即呼救并向警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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