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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4日04:45  大众网-大众日报

  经商河县人民政府批准,商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宗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使用条件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年)

  2011-51 滨河路以东、银河路以南 59311 住宅用地 地上≤2.4地下≤0.6 ≤23% ≥35% 70 6228 3500 130

  2011-52 育才路以西、银河路以南 32865 住宅用地 地上≤2.4地下≤0.6 ≤23% ≥35% 70 3451 2000 70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单独申请。

  非商河县注册地的竞得人,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日内成立注册地为商河县内的公司,由新公司与商河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作为开发主体进行开发经营。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2月23日至2012年3月21日,到商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二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2月23日至2012年3月21日,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竞买保证金来源承诺书、资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叁份,法人授权委托书、竞买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叁份和竞买保证金到商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二楼)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1日14时,以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3月21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商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二楼);挂牌时间为:2012年3月14日9时至2012年3月23日10时。

  七、其他事项

  1.2011-51宗地拆迁安置事宜及建设标准分别按照商河县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提出的《2011-51地块回迁安置要求》和商河县城区拆迁安置办公室提出的《2011-51地块回迁安置要求(银河路部分)》执行。

  2.本次挂牌宗地成交价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契税、登记费等税费。

  3.本次挂牌宗地成交后1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土地竞得人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剩余成交价款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全部交清。

  4.本次竞买活动不接受电话、邮寄等形式报价。

  5.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商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二楼)

  联系电话:(0531)84875568

  84879205

  联系人:张敬军 吴达维

  邮政编码:251600

  开户单位:商河县会计事务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商河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15150101040007068

  商河县国土资源局

  201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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