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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真堂事件:法律与人道别混为一谈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4日08:36  法制日报 微博

  杨文浩

  2月20日,归真堂如约开放黑熊养殖基地供媒体参观,随后举办了一场阵容强大的专家说明会,其间插曲频出,归真堂机构投资者之一鼎桥创投代表意外出场力挺归真堂上市,参观受阻的亚洲动物基金会宣布不再与归真堂互动(2月23日《京华时报》)。

  算起来,有关归真堂“活熊取胆”的争议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事实上,早在几年前就有媒体对归真堂大加挞伐,但至今仍然是一场“口水战”。对于归真堂事件,只有从法律、人道等层面分开讨论,法律的归法律,人道的归人道,我们才能从争论的云遮雾罩中理清脉络。

  从法律上分析,要说归真堂“活熊取胆”违法,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但是,归真堂活取熊胆不涉及猎捕和杀害野生动物,并不违反这一规定;并且,我国的法律也没有关于禁止虐待动物的规定。民法通则中“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原则、公司法关于股票上市的规定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定,也没有明确禁止虐待动物或者“活熊取胆”。所以,归真堂“活熊取胆”生产与上市并没有违反任何法律。

  但是,归真堂生产含有熊胆粉的产品作为保健品销售,则存在法律上的问题,因为,根据《卫生部关于不再审批以熊胆粉和肌酸为原料生产的保健食品的通告》的规定,国家卫生部2001年起不再审批作为保健品的熊胆粉,从这个规则出台开始,熊胆粉的原料不可以再用于任何保健食品。而且,该规定出台前,卫生部只审批过两种含熊胆粉的保健品,都不是归真堂生产的。但是至今,归真堂仍然以保健养生为加盟定位,销售熊胆茶等含熊胆粉的保健品。这种行为违反了卫生部的相关规定。

  所以,从法律角度讲,反对“活熊取胆”的人士,无权阻拦归真堂养殖黑熊,无权阻拦归真堂“活熊取胆”进行生产,也无权阻拦归真堂的产品流通。但是,如果认为归真堂销售熊胆茶等含熊胆粉的保健品违反卫生部的规定,可以向卫生行政执法部门举报,要求他们进行查处。

  从人道的角度讲,反对“活熊取胆”的人士有权号召大家关注归真堂“活熊取胆”事件,有权号召大家可以不选择使用归真堂含有熊胆粉的产品。“活熊取胆”是否人道,是否符合动物福利,不但是可以讨论的问题,而且是争议很大的问题。反对人士当然有权将这一问题变成公共议题,提交公众讨论,并且让那些对“活熊取胆”持异议的人士以不购买的方式表达自身的态度。这种情形犹如当年网友号召抵制“家乐福”一样,你有权自己不进“家乐福”,也可以说服与你具有同样理念的人不进“家乐福”,但你无权阻止他人进入“家乐福”。

  反对人士还有一个领域可有作为,那就是呼吁反虐待动物立法,推进保护动物福利的法律出台。归真堂“活熊取胆”事件反映出的最大问题就是动物受到虐待,而反虐待动物不但在我们普通国民心中毫无市场,法律上更是一片空白。

  目前,归真堂“活熊取胆”虽然为现行法律所不禁止,但并不意味着这种状况应当继续存在,因为人类总是向文明进步的,而反虐待动物立法是国际动物保护立法的趋势。目前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出台了反虐待动物法案。而在我国,2009年就有专家提出了反动物虐待法专家建议稿,但迄今尚未进入立法机构或政府部门的立法规划或立法程序,所以,反对人士可以借此事为东风,推进反虐待动物立法。

  总之,在归真堂“活熊取胆”中,只有法律的归法律、人道的归人道,我们才能进退有据,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市场经济自由与促进人类人道、文明之中取得平衡,才能让社会稳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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