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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岁以上的公务员同志们请宽心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4日09:58  金羊网-新快报

  马上风评

  谈笑间墙头灰飞烟灭

  ■令狐补充

  行政透明,政务公开,乃是现代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的基本要件。一项公共政策出台,公众应当勇于毫无顾忌地质疑其是否暗箱操作、动机如何、幕后有无猫腻等等,才是促使政务公开行政透明的原动力,也是让公权力列车不出轨,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共利益的不二法门。

  有鉴于此,我就要用这种对公不对私的态度,向广州市最近的一项规定献疑。据报道,广州市人社局日前印发《广州市因公出国(境)培训管理暂行办法》,意在严禁通过旅游渠道安排因公出国(境)培训。众所周知,打着考察培训的幌子,行公款旅游腐败之实,属于全国各地各级政府部门屡见不鲜的腐败现象。广州市这一规定,显然是反腐倡廉,可谓动机纯正,目的明确。本来理当立即举手赞成,加以全情肯定和大力支持。但是考虑到清明的世事中总不乏纷繁之处,故而对事对物,特别是公事公务,切忌只看美轮美奂的包装和尽善尽美的口号,应该端详打量具体内容后再表态不迟。

  果不其然,仔细一看,行文至某处,这规定陡然亮了。该条规定是,“因公出国(境)培训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年龄在50周岁以下,并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这条规定,看上去主谓宾俱备,还有翔实的数据,语句很简洁、清晰,但我却发觉许多人未必读懂了规定的真实意思。公文行文严谨,但往往佶屈聱牙,非常干巴,这想必众所周知,但许多人未必知道的是,严谨干巴之下大有玄机。就拿上述条文来说,如果换一个表述,或许其中暗藏的机锋,即可毕露于光天化日之下。

  如果有人认为这句话不够光亮,那我就不揣冒昧,深入理解并加以翻新,这个条文用大白话说,其实可以表述为:凡是只有大专或者以下学历,50岁以上以及48岁才考上公职的公务员,就不能出国出境培训了。请问这条文光亮闪闪有木有?这一条文另有的潜台词我想大概无非是:老公务员同志们,哪怕你50岁以上了,即使没有闲工夫去各类学校拿一个在职学士、硕士、博士文凭,甚至没有工作经验,也千万不要着急上火。不能参加公费出国旅……不,出国出境培训;还可以参加出境出国考察嘛!

  至此,这一基本可以断定是无效,甚至可以说是废话的条文,竟然藏身于规定,就不得不让人感到满腹狐疑了,其动机和目的也不可避免要烙上一个吱吱冒烟的问号了。其实,不探究条文下面藏着掖着什么,即使表面看,也有一个公平社会理当消除和避免的年龄歧视和学历歧视的毛病存在。文明社会,人人机会平等,别忘了公务员也是人啊!

  (作者系知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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