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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司机条件高 驾龄至少三年超速立马“下岗”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4日17:30   半岛网  

  半岛网2月24日消息不具备相应车型3年以上驾驶经验的,驾驶人有酒后或者醉酒驾驶记录,最近3年有满分记录,最近1年内有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禁止驾驶校车......今天,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为改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

  据介绍,在此次护校安园行动中,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排查事故隐患,在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增设、完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标线和过街天桥、信号灯等安全设施,合理设置接送学生、儿童车辆的停车区域和统一乘车站点。同时,对通行校车的三级以下道路,存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且缺少安全设施的,报告当地政府,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此外,交警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大对辖区所有在用的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车辆的驾驶人、车辆载客人数、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的清查力度,严厉整治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和改装车、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以及不具备资格的驾驶人驾驶校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人介绍,在此次整治行动中还将进一步加强驾驶人管理,严把“准入关”,将集中审查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对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与校车类型不符,以及不具备相应车型3年以上驾驶经历的,一律禁止驾驶校车。严格审查校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对有酒后或者醉酒驾驶记录,最近3年有满分记录,最近1年内有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禁止驾驶校车。严格审查校车驾驶人的安全驾驶记录,对最近3年内有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交通责任事故的,一律禁止驾驶校车。

  通讯员 陈刚 栾心龙 半岛数字记者孙贴静

  [编辑: 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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