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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代步车”存安全隐患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5日00:52  北京晨报 微博

  晨报讯(记者 肖丹)本报2月21日A13版刊登《老年代步车 看着就悬》一文,对“老年代步车”的违法上路与诸多安全隐患进行了深入报道。报道刊出后,引起不少读者关注,并继而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昨天,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昨日发布提示,指出这种车辆真正用途是场(厂)内专用的观光旅游车辆,并确实存在一定安全隐患,近日将对擅自销售“老年代步车”以及以虚假宣传方式促销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实际上,相当一部分“老年代步车”并不允许上路行驶。朝阳分局表示,“老年代步车”不是规范的商品名称,只是销售商或厂家的一种商业说法。目前,在北京市销售的“老年代步车”虽有生产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但由于车辆性能、用途、使用场地等的限制,相当一部分不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登记范围内,不能上牌照,不能上路行驶。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车辆的生产许可证中明示了其用途为:场(厂)内专用旅游观光车辆。表明该类“老年代步车”的销售和使用范围都是有固定群体的。如果非法上路,一经公安部门查处,驾驶人将面临被依法处以暂扣车辆、罚款的处罚;因为无证驾驶,也可能被依法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

  “老年代步车”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据朝阳分局介绍,有些车辆生产出厂后,没有进行碰撞测试。老年人反应速度相对较慢,驾驶性能不稳定的车辆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因为没有合法的登记手续,没有牌照和保险,一旦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很难得到正常的赔偿。

  近期,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将对无照或超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擅自销售“老年代步车”以及以虚假宣传方式促销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消费者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也可向工商部门举报。朝阳分局建议消费者,在购车之前,持车辆销售商提供的车辆型号等相关手续,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咨询可否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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