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对违建房,除了坚决拆除,还要对责任区域内失职的行政首长问责。酝酿了近5年之久的《武汉市关于实行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问责暂行办法》有望年内出台,将各区、各街道新增违建的面积,与行政问责直接挂钩,即按照新增违建面积大小追究相应级别官员的责任。
《办法》重点对四类查处违建失职者问责:查处年度绩效考核不达标的单位;在控违查违工作中不依法履责、不作为、乱作为或作为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因控违不力导致违法建设严重失控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不主动履行工作职责、互相推诿、不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工作的单位及其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