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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确定教师最低工资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5日11:00  法制日报 微博

  □学前教育立法系列报道④

  本报记者张媛

  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的时候,关于学前教育的建言数量排位靠前,其中,幼儿园教师的待遇最受关注。

  在近日教育部召开的学前教育立法座谈会上,几乎每位与会者的发言都涉及到学前教育教师的待遇问题。大家一致认为,学前教育立法应对此作出规定。

  2011年10月,刚开学一个月,一篇报道就吸引了不少关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某幼儿园从私立转为公立后,教师工资从以前的2500元减少到1500元,一个月走了10多名老师。

  实际上,更多的民办幼儿园教师待遇堪忧,相当一部分人的工资“不如保姆”。

  林女士最近正为儿子翔翔不愿上幼儿园犯愁。翔翔之所以闹情绪是因为他喜欢的老师又走了,换了一名新老师。“我一听就急了,怎么又换?这已经是这学期换的第3位老师了。”林女士说。

  幼儿园老师为什么频频更换?原来,相当一部分民办幼儿园中,老师的工资一个月只有一千出头,保育员的就更低。而林女士家孩子上幼儿园前雇的保姆工资都要一个月两千多元。待遇比不过一个保姆,这才导致老师流动性大。

  有学前教育专家表示,工资过低会使幼儿园老师缺乏职业荣誉感,没有成就感。长此以往,会阻碍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专家指出,民办园要取得成本和收益平衡发展,必须从两个方面下手:一是提高收费;二是降低老师工资。这两项是制约一个幼儿园生源与师资的关键所在。

  教师法定身份难落实

  谈起评定职称,北京某幼儿园教师周红(化名)颇感无奈:“与那么多的中小学老师‘挤’在一起评职称,幼儿园老师实在是缺乏优势。”

  据介绍,幼儿园教师的“小中高”教师职称评定和特级教师职称评定序列并没有单列,而是和小学教师一起进行评定。“因为名额有限,又要与众多小学教师一起PK,这对幼儿园教师来说难度很大。”北京市东城区教委学前科科长连玉华说。

  有分析称,造成幼儿园教师待遇低、编制不能解决、医疗和养老保险无法得到保障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首先,教师法对幼儿园教师身份待遇的规定难以落实,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之间相互冲突。教师法明确规定“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然而,国家后续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却出现了与教师法不一致的地方。2009年颁发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没有包括幼儿园教师,致使中小学教师中不同群体之间的差距进一步加大,幼儿园教师的劣势地位更为彰显。其次,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能享受正式教师编制和待遇的幼儿园教师所占的比例并不高,其主要原因在于目前民办幼儿园的数量在我国幼儿园总数中占据绝对多数。

  建议立法作出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庞丽娟说,希望学前教育立法能在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五个关键问题上有所突破,以保障新时期学前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目标的实现有一个根本性的支撑。一是有必要明确、强调学前教师的法律身份和地位。它是基础教育教师的一部分。二是要明确学前教师待遇问题。它应该享受与中小学等基础教育教师同样的社会、政治、经济待遇;这里所说的经济待遇也应该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等。三是要适应形势、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对教师编制作出明确的原则的规定,特别是要对保障农村、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师编制作出倾斜性的具体规定。四是要保障学前教师的培训权利。明确纳入国家和各省市的基础教育教师培训计划。五是对于学前教师职称评定要作出明确规定。

  “学前教师职称评定情况非常复杂,希望立法时能充分考虑各方面情况,作出相关规定。”连玉华说,“另一方面,建议各个省、市教育机构建立面向幼儿园其他岗位职工的培训机构或在大专院校设立相应的专业,保证其他岗位职工后续力量充足。”

  刘诗昆艺术幼儿园总园长彭宁宁表示,作为一所民办幼儿园,他们更看重的是教师的资质问题。她建议立法规定教师可在工作所在地解决职称评定问题,使学前教师的努力工作能够得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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