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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沈阳2月24日电 记者霍仕明 张国强 辽宁省三级法院首批聘请的2462名特邀调解员近日正式上岗,此次受聘的特邀调解员涵盖街道、司法所、社区、乡镇、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各界。
据介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在全省法院建立聘请特邀调解员制度的意见》,规定各级法院立案前,可将一些事实较清楚、法律关系较简单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托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予以立案;对一些正在审理过程中的案件,征得当事人同意,可委托特邀调解员调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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