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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行政审批办件平均提速9.1%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5日11:30  法制日报 微博

  本报海口2月24日电 记者万静 记者今天从“法治政府建设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讨会”上获悉,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自建立三年多以来,先后三次对审批事项进行清理、调整和压缩,共调整审批事项176项,对630个事项占全省总项目62%的审批流程进行压缩和精减,办件平均提速9.1%。

  据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袁秀梅介绍,海南省为了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服务型政府、解决行政审批难的问题,自2008年7月1日建立中心以来,将省政府34个单位的776项(大项)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在省政务中心,公开办理。截至2011年9月,海南省43个具有省级行政审批权的部门中,有34个进驻了省政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达1240项。省编办批准各厅局增设行政审批办公室,把分散在各个厅局、处室内的审批权力、审批人员、审批事项“三集中”,成立政务中心作为平台和管理机构,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一个窗口收费“四个一”模式,大大削减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审批速度。

  海南省副省长林方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行政审批“三集中”,解决了廉洁从政的三个问题,即“拖”、“卡”和“推”三种在行政审批中公众反响最强烈、最期许解决的难题。

  林方略表示,“三集中”审批模式的运行,是通过审批项目、人员、权力的相对集中,实行统一管理;采取了“八公开”,即对所有进驻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文本示范、办事指南等途径或形式向社会实行了“八公开”:公开项目名称、法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统一审批标准和审批程序;实行了“五件制”(承诺件、即办件、联办件、报批件和答复件)限制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实行审管分离、利用高科技手段、电子政务做载体,使审批的权力受到中心管理部门、本单位、纪委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办事群众的多重监督等多种有效措施,构建出了一个政务服务廉洁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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