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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谋财经营六合彩 被举报领刑又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6日02: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郭秀峰

  将为“地下六合彩”接受投注作为发财捷径,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获利11万元。2月16日,经湖南省醴陵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张勇因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1万元,没收全部非法所得。

  现年35岁的张勇于2010年3月至2010年11月间,替“地下六合彩”上线谢某(另案处理)接受投注,并按码金总额从中抽取5%左右的手续费。为赚取更多手续费,张勇发展了张水林、应珊、王群英(均另案处理)等三名下线,并分别为三人注册网上账号,接受彩民投注。

  2010年11月16日,经群众举报,醴陵市公安局将张勇抓获归案。经侦查发现,张勇通过张水林等三人接受彩民投注金额为276万余元,获利11万元。归案后,张勇如实供述了全部罪行,并主动退赃11万元。

  (郭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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