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薄克国 报道
本报青岛讯 青岛市人社局23日透露,青岛市决定向201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3.58万多名失业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这是青岛市首次为失业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据了解,从2012年起,当季度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超过5%时,青岛市将启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该季度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2011年全年青岛市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7.1%,符合发放条件。全市本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失业人员共计有35807人。青岛市内四区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等七区失业人员,按每人每月42.6元标准,6个月每人可享受价格临时补贴255.6元;即墨市、胶州市等五市失业人员,按每人每月39.1元标准,6个月每人可享受价格临时补贴234.6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