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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过期就赠送购买食品须防暗招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6日10:42  法制日报 微博

  □京华

  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要求食品经营者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也就是临期食品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近日,记者走访了北京京客隆、适佰家、欧尚等连锁超市,在不少超市里,临期食品并未得到“醒目标注”,反而“悄悄地”夹杂在赠品里与新鲜食品捆绑销售。

  记者在适佰家超市看到,某品牌早餐奶标明买“3赠1”,记者发现4袋牛奶生产日期并不相同,其中一袋是临期牛奶,但记者在该商品包装以及周围并未看到有关“临近保质期”的提示。这种捆绑销售临期食品的做法,在超市里比比皆是,面包、牛奶是重灾区。

  “不少消费者都上过这样的当,所谓的特价食品,其实就是临期食品。”著名环保专家董金狮告诉记者,购买类似商品时商家只会说现在买很划算,但根本不会告诉你里面含有快到保质期的食品。打折的商品容易“打折健康”,消费者购买前一定要睁大眼睛,仔细查看生产日期。

  另外,超市里的自制食品则可谓监管的“真空区”。记者在超市发现,自制的馒头、包子、卤肉等食品都是散装的,消费者根本无从判断该食品的生产日期,只能询问超市工作人员。当记者问这些散装熟食能保质多长时间,销售人员回复称食品都是现做现卖的。然而,消费者仅凭“当天”这样一个时间概念,根本无法判别食品是否还在保质期内。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临期食品可打折销售,但要按规定明码标价、注明降价原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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