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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获得行政执法资格须大专以上文凭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6日10:56  中国广播网 微博

  

  中广网重庆2月26日消息(记者刘湛)昨天发布的《重庆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包括城市管理、工商、环保等在内的行政执法人员,要想获得执法资格必须大专以上文凭,合同工、临时工及借用人员不能申请行政执法资格。此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

  《重庆晚报消息》说,过去,行政执法人员要获取执法资格,只需参加法律培训,考试合格就可获得执法资格证,没有文凭要求。市市政委执法处处长郑巧说:“各部门都有这样的人,不直接从事执法工作,却有执法证。有500人获得执法证的队伍,真正从事执法的只有200人。由于平常不从事或少从事执法,缺乏经验、专业素质肯定不足,一旦单位需要时将他们拉出去执法,就容易出问题。”

  《办法》还规定,如果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使用粗俗、歧视、侮辱以及威胁性语言的,政府法制机构或者行政执法机构将会暂扣其执法证。行政执法人员粗暴执法,辱骂殴打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严重伤害的,行政执法机构应当报请政府法制机构注销行政执法资格、吊销执法证,吊销以后不得重新申领执法证、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资格废除终身制,执法资格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以后必须参加考试,合格以后才能确认执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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