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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上海再次调整普通住房的价格标准,同时进一步放宽经济适用房的准入标准。根据经济适用房的准入新标准,3人以上申请家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额调整为6万元(月均5000元)、人均财产限额调整为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额为7.2万元(月均6000元),人均财产限额为18万元,单身女性单独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年龄放宽至2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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