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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乘飞机到青岛一大学校园盗窃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6日14:15  法制日报 微博

  法制网青岛2月26日电 记者 余东明 王家梁 通讯员 徐振凯 为盗窃,专程乘机飞抵青岛,而且“目标”瞄准了大学校园,可惜,这个“挑剔”的小偷才刚一伸手,就被众人合力扭送公安机关。近日,经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朱新城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1年10月下旬,朱新城乘飞机来到青岛。当天下午,他在崂山区一所大学食堂行窃时,被众学生发现并合力扭送公安机关。

  经鉴定,朱新城盗窃所得手机价值900元,虽未达到盗窃罪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但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朱新城在公共场所秘密窃取他人贴身财物,属于扒窃行为,因此,不受“数额较大”限制,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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