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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后“土地爷”受贿15万为违建房开绿灯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6日15:35  法制日报 微博

  法制网南昌2月26日电 记者郭宏鹏 黄辉 通讯员傅一波 江西赣州市一城建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利用职务之便,受贿15万余元后为违章建房大开“绿灯”。近日,赣州市章贡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何林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的赃款人民币58233.8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7月,何林(男,1979年3月生)通过招工形式被章贡区土地监察执法中队聘用为执法队员。此后,何林被安排在章贡区水西镇从事土地监察执法工作,并于2010年4月担任水西镇城市建设管理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2010年至案发期间,何林先后收受水西镇村民王某、曹某、瘐某、刘某、郭某等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57500元,为他们违章建房提供便利,收受的贿赂款全部用于赌博和个人生活开支。案发后,被告人何林向赣州市章贡区纪委退赃赔款人民币9926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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