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 储皖中 通讯员 黄占啊 云南省彝良县男子何某,因为失恋,酒后纵火烧彝良县人事局办公大楼,近日被彝良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批准逮捕。
何某刚满18周岁,由于失恋,产生发泄心理,酒令智昏,泄愤纵火,锒铛入狱。2012年1月8日晚,何某与朋友饮酒后不胜酒力,醉酒后误撞入县人事局办公大楼,见门便踢,被加班的工作人员发现后制止。何某因醉酒昏糊,遭他人制止后心怀不满,产生报复发泄心理,于是躲藏在人事局一厕所内,待加班工作人员离开。
2012年1月9日凌晨1时许,其撞开人事局新农办大门,将该办公室的文件、桌椅堆积后放火点燃,见火势蔓延便跳窗逃离现场。由于群众报警及时,大火被消防干警及时扑救,除将人事局多台办公用的电脑、资料、大量文件等被烧毁外,未导致更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发生。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何某已涉嫌放火罪逐作出批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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