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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猪场致富是好事 无证擅伐林木却不该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7日01: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牛凌云

  为了扩建养猪场,在没有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林木,结果触犯了法律。经河南省唐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2月23日,该县法院一审以滥伐林木罪分别判处王某、谢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各处罚金7000元。

  2011年8月,唐河县村民王某为扩大养猪场的规模,找到谢某、林某协商,以每年1万元的价格承包与猪场相邻的河坝内土地20余亩。因河坝内的土地有农户自发种植的1500余棵杨树,经3人约定,由王某负责办理采伐许可证,谢某、林某负责动员种植户砍伐。因种植户不愿砍伐,王某便将1500余棵杨树全部收购。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期间,谢某、林某强行支付给各种植户500元至50元的赔偿金,由谢某联系购树人将成材杨树予以砍伐,剩余幼树全部摧毁。

  鉴于王某、谢某、林某3名被告人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牛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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