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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你沟通后,好多问题我都明白了”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7日01: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庄永廉

“与你沟通后,好多问题我都明白了”

  “罗范椒芬代表您好,我这边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人大代表联络处,得知您对我院办理的3698号建议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专门致电给您,就是想跟您具体了解您对建议的答复有哪些意见和建议,这样有利于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您看可以吗?”

  “关于这个建议,我收到两家的答复,一个是你们,一个是监察部,我有两点不同的意见:第一,同样一份建议,两家的答复却归为不同的类;第二,对于建议中提到的具体案例,没有答复我……”

  这是记者日前在高检院办公厅代表联络处,了解到的工作人员与罗范椒芬代表的一段电话记录。

  联络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来自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罗范椒芬提交了“关于保护举报人制度建设的建议”,两会结束后,该建议被分别交给高检院、监察部等单位办理。

  “高检院接到建议后,高度重视,在答复函中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在保护举报人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建立的制度机制,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打算。”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答复函交给代表后不久,联络处接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来的函件,函件中表示,罗范椒芬代表对高检院的答复提出了不同意见,要求高检院反馈处理意见。

  “高检院领导对此十分重视,我们马上给代表打电话,联系沟通,询问有关情况。”这位工作人员说,在了解了代表的意见后,详细向她汇报了有关情况。比如,针对代表提出的第一个问题,作了详细的解答:因为建议涉及到不同的部门、内容比较复杂,所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有关规定交由不同部门分别办理。分别办理,就是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就代表所提建议的不同内容,由不同的部门对涉及到本部门工作内容分别予以答复。监察部答复的问题可能是一定时期内难以解决的,所以归为一类;高检院答复的问题是已经解决、能够及时解决的,所以归于另一类。分办部门答复的内容不同,角度不同,解决的问题也不一样,所以出现不同的归类。

  对于代表提出的第二个问题,这位工作人员也作了详细的解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答复代表建议不宜涉及具体案件,建议代表可以采用转办的方式来办理。

  “你的回答非常详细,热情耐心、认真负责。与你沟通后,好多问题我都明白了。”罗范椒芬代表对这名工作人员说。她同时提出建议,“希望全国人大清理一下历年来的建议并在网上予以公布,这样每年我们人大代表提建议的时候,就不会出现重复多次提、多年提相同建议的情况了。”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一定转告全国人大,并告诉罗范椒芬代表,除了专线电话,高检院还有专门的全国人大代表联系专网,对检察机关如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以随时沟通,诚邀代表方便的时候来高检院座谈,多提宝贵意见,“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和指导”。

  罗范椒芬代表愉快地表示,如果时间允许,一定接受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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