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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牛撞伤人主人赔8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7日02:04  京华时报 微博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45岁的王女士下班时被任某饲养的奶牛撞倒,伤及头部,随后起诉任某索赔。记者昨天获悉,延庆法院一审判决任某赔偿王女士8000余元损失。

  王女士是北京一家科技发展公司的职工,在该公司位于延庆县某村的奶牛场工作。49岁的任某是个体养殖经营户,租用该科技发展公司的房屋及场地饲养奶牛。

  去年1月28日下午5点多,王女士下班走出大门时,被任某饲养的奶牛撞倒。当晚,她感觉身体不适,在丈夫及任某的陪同下到延庆县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头皮血肿。此后王女士多次到延庆县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等处治疗,确诊为脑外伤神经反应、颅脑损伤。因双方就赔偿数额问题未达成一致,王女士起诉要求任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造成王女士嗅觉丧失的伤残赔偿金等共计2.8万余元。

  法院认为,任某饲养的奶牛将王女士致伤,对于她的经济损失,任某应予赔偿。王女士要求精神损失费的诉求,因其目前伤情未能经过有关部门鉴定确认造成严重后果,故法院不予支持。法院一审判决任某赔偿王女士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8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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