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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扩至9省区启动森林法修改前期立法调研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7日08:06  法制日报 微博

  ?? 本报讯 记者陈丽平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了解到,国家林业局在办理代表提出的关于森林生态效益及补贴政策方面的建议过程中,将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扩大到福建、江西、湖南、浙江、辽宁、云南、广东、广西、四川9省区,公益林保费补贴比例由30%增加到50%。

  2011年国家林业局共承办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283件,其中8件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确定的重点建议。这些建议涉及林业建设的方方面面,其中:关于退耕还林、防沙治沙、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防护林建设等有关生态保护和治理方面的建议125件;涉及林业产业、良种培育等林业经济建设方面的建议53件;涉及林业基层建设、林业税费和林权制度改革等林业体制机制方面的建议48件;涉及森林生态补偿、促进生态保护方面的建议35件;涉及森林碳汇、低碳经济等林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方面的建议9件;涉及森林法修改等法律法规完善方面的9件。

  两会结束后,国家林业局专门下发文件,就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严格实行领导负责制,坚持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对建议办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员分级负责制。局办公室和各承办单位专门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规定,对办理复文的审批程序和文件格式进行了调整,并对复文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

  本报讯 记者陈丽平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了解到,国家林业局在办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森林经营方面的建议时,对森林法修改开展前期立法调研工作,其中森林经营将作为重点修改内容予以补充完善。

  据了解,去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盛娅农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森林经营投入,提高建设标准的建议”,分析了我国林业工作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提出了促进森林经营工作开展的两条建议。

  国家林业局认为,代表的分析和建议,符合当前我国森林经营工作的实际和重点,对推动森林经营工作深入开展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为认真办理好重点建议,国家林业局细化了办理方案,并邀请全国人大和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赴重庆、广西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调研。盛娅农代表应邀参加相关调研座谈活动。

  目前,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国家林业局表示,将充分考虑代表的建议,通过森林法修改,积极争取明确抚育补贴等经营制度,完善森林经营的政策法规,强化森林经营的法律地位,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林农开展森林经营的积极性。同时,在对全国森林抚育进行科学测算的基础上,2011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从2010年的20亿元增加到51.3亿元,其中天保工程区森林抚育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亩120元,增加了20%。另外,还扩大了试点规模,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省区由2010年的29个增加到2011年34个,试点任务由2010年的2000万亩增加到2011年的4590万亩,除上海市外全部都实施了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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