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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不赔霸王条款将废除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7日08:19  海峡都市报

  

   N央视

   本报讯 去年央视栏目先后多次报道了汽车保险行业中存在霸王条款的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就在去年9月底,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随后的10月底,中国保险协会发布了《机动车辆保险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分别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中国保险协会正在根据社会各界意见对我国商业车险条款进行修订。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行业工作组提供的修订说明,这次修订体现了理顺产品架构等十个方面的特点。其中,“取消关于依据事故责任比例承担保险责任的内容,车辆损失在车损险项下全额赔偿”的修订内容引人注目,也就是说新条款中“无责不赔”霸王条款被废除了,专家认为,这是最核心、最具有颠覆性的内容。

   目前正在修改的《示范条款》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正是废除了这一霸王条款。专家用一个简单的示意图说明了废除“无责不赔”霸王条款后,商业车险中车损险的变化。车损险是一种物质保险,理论上说,只要投了足额车损险,车损险项下的损失应该得到全额赔偿。但目前执行的车损险条款,只对车主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情况下,对车辆的损失进行赔偿,而且按事故中的责任比例确定赔偿比例。无责任时不赔偿。《示范条款》将车主无责任的部分也纳入了赔偿范围,也就是说购买车损险的消费者有望据此得到合法保障。

   专家强调,“无责不赔”条款与现行法律相冲突,《示范条款》在这一点上回归了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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