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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长沙2月26日电 记者阮占江赵文明 通讯员朱维坤 记者今天获悉,由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率先推出的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人民监督员制度、内部监督、量刑建议、社会矫正对接的“五对接工作机制”,目前已在湖南全省检察机关推广。
“只有将刑事和解工作置于人民群众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以民主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以透明保廉明,才能真正使刑事和解工作走上一条以公开促公正的阳光大道。”据岳麓区检察院检察长彭建华介绍,为了加强刑事和解办案的效果,该院在制度设计上,对刑事和解的每一程序和环节都注意“阳光化”、“透明化”、“社会化”,将检务公开贯穿刑事和解办案始终,通过刑事和解带动检务公开,通过检务公开促进刑事和解健康发展,从而进一步拓宽刑事和解途径,增加刑事和解实效性,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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