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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爷”贪钱为违建房开绿灯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7日09:00  法制日报 微博

  ??本报南昌2月26日电 记者郭宏鹏 黄辉 通讯员傅一波 江西省赣州市城建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利用职务之便,受贿15万余元后为违章建房大开“绿灯”。近日,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何林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的赃款人民币58233.8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7月,何林通过招工形式被章贡区土地监察执法中队聘用为执法队员。此后,何林被安排在章贡区水西镇从事土地监察执法工作,并于2010年4月担任水西镇城市建设管理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2010年至案发期间,何林先后收受水西镇村民王某、曹某等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57500元,为他们违章建房提供便利。案发后,何林向赣州市章贡区纪委退赔人民币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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