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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北京2月27日消息(记者侯艳 焦莹)今天(27日)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资产评估法(草案)》提出,“设立评估机构,可以依法采用合伙或者公司形式”。
为了严格评估机构的准入,《草案》还规定,“设立评估机构,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资产评估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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