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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法草案交审议 规范机构及执业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7日11:31  中国广播网 微博

  

  中广网北京2月27日消息(记者侯艳 焦莹)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今天上午(27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将审议的法律案有:《清洁生产促进法修正案(草案)》、《资产评估法(草案)》。【详细】

  资产评估法草案首次提交审议

  《资产评估法(草案)》今天(27日)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包括总则、注册评估师、评估机构、评估委托与报告使用、行政监管、自律组织、法律责任和附则共8章59条。

  资产评估是指由专业机构及人员对资产价值进行测算的市场服务行为。

  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包括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矿业权评估、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和保险公估在内的六大类评估专业,分别由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和保监会等五个部门管理。全国有各类评估机构近万家,职业注册评估师10万多人,从业人员约30万人。【详细】

  

  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资产评估法(草案)》提出,“设立评估机构,可以依法采用合伙或者公司形式”。

  为了严格评估机构的准入,《草案》还规定,“设立评估机构,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资产评估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详细】

  

资产评估法草案交审议规范机构及执业管理

实行注册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

  《资产评估法(草案)》今天(27日)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为了规范注册评估师管理制度,保证评估执业质量,草案设计了注册评估师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两项制度:

  一是,“国家实行注册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对于高等院校评估专业毕业的学生,草案提出“完成经国务院资产评估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高等院校资产评估专业课程,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可以免试相关科目”。

  二是,“国家实行注册评估师执业注册制度。未经执业注册,不得以注册评估师名义执业。”

  

  

  《清洁生产促进法修正案(草案)》再次提交审议

  《清洁生产促进法修正案(草案)》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条件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二)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

  (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

  “草案”还规定,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企业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限期治理的规定执行。【详细】

  

  今天(27日)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清洁生产促进法修正案(草案)》进一步明确了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的主管部门。

  《草案》规定:国务院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国务院环境保护、工业、科学技术、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

  《草案》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清洁生产综合协调的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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