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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制定资产评估法 以保护公共利益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7日13:30  国际在线 微博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蔡靖骉):27日上午,中国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例会,开始审议资产评估法草案,这标志着该法进入中国的立法程序。

  目前,中国已经形成了包括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矿业权评估、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和保险公估在内的六大类评估专业,有各类评估机构近万家,从业人员约30万人。由于缺乏行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法律规范,在国有产权交易、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领域出现了国有资产流失、交易价格显失公平、资产所有者权益受损、法律责任不清等问题,亟待制定专门的资产评估法律。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当天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草案说明时介绍了立法的宗旨,他说:“资产评估法的立法宗旨是,规范资产评估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根据草案规定,资产评估业务包括不动产评估、动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和其他经济权益的评估。一般来说,某资产是否需要评估,取决于资产所有者和资产交易双方的意愿。对于特定资产评估,如国有资产、涉及公共利益的资产等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委托评估的,称为法定评估。乌日图还介绍了该法律草案对于法定评估的有关规定,他说:“考虑到相关法律法规如公司法、证券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已有这方面的规定,草案没有采用逐项列举的方式,而是原则性规定了,涉及国有资产产权变动和公共利益,并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评估的,应当依法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对于法定评估,草案还特别规定,应当依法采用公开方式选择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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