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甘肃对风电企业开始征收草原植被恢复费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7日13:38  中国新闻网 微博

  

  中新网兰州2月27日电 (记者 冯志军)记者27日从甘肃省农牧厅获悉,为了加强草原生态保护,维护地区草原生态安全,甘肃将从今年开始对其范围内的风电企业优惠开征草原植被恢复费,酒泉市风电建设企业全部纳入征收范围。

  据介绍,近年来,由于酒泉市千万千瓦风电基地的建设,电力企业投资酒泉市风电建设的积极性空前高涨,风电项目竞争激烈,占用草原面积大,保护好草原生态环境尤为重要,特别是酒泉市草原为荒漠半荒漠区域,风电施工对草原植被破坏十分严重。

  据了解,考虑到风电企业一次性基础设施投资较大,草原植被恢复费对风电企业实行优惠政策,具体征收标准按征占用草原总面积每亩300元(正常标准2000至3000元每亩)收取,酒泉市从2010年至2015年风电建设所占草原面积预计在39万亩左右,征收草原植被恢复费约为11亿元。

  据了解,草原植被恢复费由甘肃省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收取,全额纳入省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按省上植被恢复费分配规定执行。(完)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