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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环境质量达一级水平 发展坚持“四个决不”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7日16:53  南海网

  

海南环境质量达一级水平发展坚持“四个决不”

  海南省环境保护大会现场(南海网记者陈望摄)

  南海网海口2月27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高鹏)2月27日上午,海南省环境保护大会在海口市召开,海南省政府副省长李秀领出席并作讲话。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长陈健春与海口、三亚、保亭(代表全省各市县)等市县政府相关负责人及部分企业代表签订“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

  据介绍,截止2011年底,海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一级水平;绝大部分河流和水库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全省18个市县县城以上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良好;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占88.9%,重点工业园区近岸海域保持着优良的水质;森林覆盖率达60.5%;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全省累计建成文明生态村12230个,占自然村总数的52%。海口、三亚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荣誉称号。海南省被列为全国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省,初步建立了与生态省建设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

  通过投资43亿元建设了21个垃圾处理和28个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垃圾和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分别达到86.0%和71.6%。建成43个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强化环境监管,全省工业污染企业排放达标率达到96.6%,机动车尾气排放环保检验达标率为83%。“十一五”期间,海南省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控制在9.5万吨;二氧化硫(SO2)排放量控制在3.97万吨,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任务。

  李秀领指出,“十二五”期间,海南省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是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内。全省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全区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0%以上。

  李秀领认为,通过立足海南实际,发挥自身的资源环境优势和区位优势,大力发展资源能耗低、污染压力小的产业,着力发展生态高效农业、以旅游业为龙头的服务产业和规模化清洁能源工业等新兴产业,减少并逐步淘汰排污大、能耗多的产业。不断改进生产方式,注重引进新材料、新能源。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风能、核能等新型能源。以建设国际旅游岛为重要契机,利用5—10年时间,打造以旅游业、旅游房地产业、购物、娱乐、交通、物流等相关产业结合的现代服务业,不断调整优化一二三产业的比重。

  李秀领表示,通过大力推广液化天然气(LNG)燃气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发展使用清洁能源的公共交通工具。强化对汽车尾气、烟尘、油烟、噪声等扰民环境问题的综合治理。加强重点景区、重点旅游区、主题公园、公共海域的环境监管,按照国家的要求,在海口和三亚率先建立PM2.5(细颗粒物)、臭氧和一氧化碳等新增空气质量指标的监测和信息发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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