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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官员:我国间接税比重过高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8日05:30  重庆时报

  当前我国税收收入的70%以上是间接税,这一比例是否过高?会不会加重居民负担?有没有改革的必要?

  “去年,国家调整个人所得税,普通工薪阶层税负确实减轻了不少。如果普通商品中含的税能再少点,那咱百姓消费起来就更有底气了。”在北京通州区某商场,一位正给孩子选购书包的家长说。

  我国税收70%以上是间接税

  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全部税收收入中来自流转税的收入占比为70%以上,而来自所得税和其他税种的收入合计占比不足30%。来自各类企业缴纳的税收收入占比更是高达92.06%,而来自居民缴纳的税收收入占比只有7.94%。

  “这些数字告诉我们,当前我国税收收入的70%以上是间接税,而间接税作为价格的构成因素之一,通常可以直接嵌入商品售价之中,属于可通过价格渠道转嫁的税。”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说。

  高培勇认为,由企业法人缴税、走商品价格通道,是我国现实税收运行格局的典型特征,也集中体现了我国现行税制结构失衡的状况。比如,高比例、大规模的间接税收入集中于商品价格渠道向全社会转嫁,不仅使得税收与物价之间处于高度关联状态,在现实生活中确有推高物价之嫌。

  同时,这还会让小微企业会承受更重的事实税收负担。

  增加个人所得税还有很多问题

  为什么我国面向企业征收的间接税比重高,而面向居民征收的直接税比重小?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说,这是由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所决定的。

  1994年,我国实行税制改革的时候,绝大多数人并没有房屋之类的财产,人们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工资。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在生产和流通环节向企业征税,企业再把缴纳的税收打入生产或经营成本,最后通过价格渠道转嫁给消费者。

  “客观地说,这样的税制结构与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是适应的。但现在随着富人和有产阶层不断增多,原来的税制结构就不那么合适了。”贾康强调,中国商品含税高,并不意味着我国的总体税负就比发达国家重。

  高培勇认为,未来我国税制改革和调整的方向,应当是在适当降低宏观税负水平的前提下,减少间接税,增加直接税;减少来自企业缴纳的税,增加来自居民缴纳的税。

  贾康认为,相对而言,降低以流转税为主的间接税条件比较成熟,实施起来也比较容易,但增加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等直接税比重,还有大量的基础工作要做。

  降低企业税负,可以达到减少商品中的含税的目的。在这方面,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开展营业税转增值税试点、取消重复征税等一系列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已经或正在实施。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不同于以往的税收改革举措。增值税作为中国第一大税种,它的变化牵一发而动全身,将提供一个优化税制结构以及税收收入结构的重要契机。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逐步向全国推广,不仅是增值税,而且包括其他流转税税种在内,都将迎来一场旨在降低税负水平并进一步完善流转税税制的重要改革。由此而腾出的空间将为增加直接税、进而推动旨在优化税制结构的整体税收改革铺平道路。在个人所得税方面,近年来的个税政策调整都是以减税为主。如果增加对富人的所得征税,就需要摸清我国富人阶层有多少,对他们的收入进行有效监管和准确计算。

  在财产税方面,目前我国只是在上海、重庆两地试点开征房产税,虽然试点时间只有一年多,但仍遇到了不少问题。其中一个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征管成本太高。

  据《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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