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中广网济南2月28日消息(记者桂园)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昨天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和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政府系统重大调研课题安排等工作。
会议决定,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2012年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3档,分别调整为1240、1100、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3元、11元、10元,调整时间从2012年3月份以后执行。2012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为:基准线15%,上线22%,下线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