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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再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8日11:36  中国广播网 微博

  

  中广网济南2月28日消息(记者桂园)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昨天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和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政府系统重大调研课题安排等工作。

  会议决定,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2012年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3档,分别调整为1240、1100、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3元、11元、10元,调整时间从2012年3月份以后执行。2012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为:基准线15%,上线22%,下线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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