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长沙一公司老总群发短信380万条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8日14:00  国际在线 微博

  本报讯 作为一家科技公司的法人代表,夏某利用漏洞侵入企业MAS机群发短信达380多万条,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后原本打算上诉,但在看到判决书后,他打消了上诉的念头。

  写出这份令被告人敬服判决书的,就是芙蓉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肖贞英。审判一起案件,要让当事人“胜败皆服”实属不易,而要让判了刑的被告人心服口服就难上加难,而肖贞英做到了。她是如何做到的呢?

  记者昨日在肖贞英办公桌上看到夏某给她写的一封信。在信中,夏某写道:“一审宣判之后,我曾有过上诉之念,及至判决书到手,细读之,事实叙述完备,说理分析透彻,引用条文精准,几无懈可击,敬服之余,只得作罢。我最后也彻底明白,即使我上诉成功,也只是利用了法律的漏洞而已,并不能得到道义的支持。”

  夏某系长沙某科技公司法人代表,2008年5月、6月间,夏某利用互联网网络系统漏洞,非法侵入浙江9家企业的MAS机,为他人群发短信380多万条,从中获利。该案属于新类型犯罪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夏某多方辩解,为自己的行为开脱。肖贞英反复向被告人讲解法律规定相关条文,从道义和情理上帮助被告人认识错误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在被告人收押服刑期间,肖贞英又自费购买了相关法律书籍,托其家属带到被告人服刑的监狱,并写信指导被告人学习法律。被告人在给肖贞英的回信中表示:“我越学法,越明白自己应受之罚,也就越从心里感激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