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南京市城管局开始对全市673名道路停车管理和收费员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市停车管理中心对全市路内停车场规范管理以及运营情况进行督察,并进行查处。昨天,市停车管理中心对部分查处情况进行了通报。
【案例】
1、瞻园商城停车场违规使用物业机打发票
瞻园商城停车场租赁承包给了南京鹏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管理,该公司在收取社会车辆停车费时,不使用停车场专用发票,违规使用物业机打发票。区停车设施管理分中心向该公司发出《关于秦淮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停车场逃避行业监管整改通知书》,勒令教育规范整改。
2、湖北路停车场收费员跨区域指挥停车被开除
鼓楼区湖北路停车场收费员颜从银跨区域指挥停车,导致市民在车站东巷路内停车时停在黄线上被贴违停罚单。该收费员态度恶劣拒不承认事实,经鼓楼停车场设施管理分中心调查核实后,对颜从银进行处理,要求其替车主缴纳了车辆违停处罚费,并开除该名收费人员。
3、收费员在已取缔路内停车场收费被辞退
鼓楼区小粉桥路内停车场去年交管移交之前被取缔,今年收费员李某继续在此收取停车费用,且不给票据。经市民举报,鼓楼区停车场设施管理分中心前去现场查实后,联合物价部门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予以辞退该名收费人员。
2个月59起投诉集中在五方面
市停车管理中心督查科徐福建介绍说,2个月来关于停车收费管理等的投诉共59起,可分为5大类。主要是,车主对新收费标准不了解引起争执;对停车设施的产权单位认定有疑义;新建停车场的建议;2月1日后收费系统升级,人工收费存在误差;收费员不给票据。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南京市停车管理中心将加大督察力度。孔小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