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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报宁夏办事处”被依法取缔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9日03:40  中国青年报 微博

  本报讯(记者刘声)记者近日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获悉,未经新闻出版总署审批,以《香港商报》的名义大肆进行有偿新闻等违法活动的所谓“《香港商报》宁夏办事处”属非法报刊机构。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已依法对该机构予以取缔,对其非法发行的报纸予以查扣。

  2011年,根据群众举报,宁夏回族自治区“扫黄打非”办和自治区公安厅成立调查组,对所谓“《香港商报》宁夏办事处”进行深入调查。经查,该机构在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备案、注册的情况下,擅自聘用不具有新闻采编资格的社会人员,设立“新闻部”、“财经部”,大肆拉赞助、做专版,社会影响十分恶劣。“站长”赵某某为无新闻记者证的假记者。该机构的行为违反《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决定,终止“《香港商报》宁夏办事处”在宁夏的一切活动,并将其非法发行的报纸全数查扣。在调查中,《香港商报》表示未曾在宁夏设立办事处,该机构负责人及其活动与《香港商报》无关。

  据全国“扫黄打非”办负责人介绍,自去年11月开展打击非法报刊专项行动以来,群众举报已经成为查办相关案件的重要线索来源,各地据此先后查处多起涉及非法报刊、非法报刊机构、假记者的案件。希望广大群众拨打12390、010-65212870、010-65212787等举报电话,或登录中国扫黄打非网(http://www.shdf.gov.cn),点击首页右侧的“在线举报”,继续踊跃举报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国“扫黄打非”办、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联合举报中心将及时收集、核实举报信息,协调有关部门认真核查,并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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