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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手套白狼 诈骗供货商

  本报讯 (记者王纳 通讯员荣启超、杨燕玲)一男子设立空壳公司后,以温州、深圳、东莞等地电子产品中小企业为目标,大肆诈骗供应商货物,诈骗金额高达近500万元。近日,由龙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合同诈骗一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处罚金20000元。

  2009年2月开始,以张某等人为首的诈骗团伙,在东莞市以及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龙岗街道设立空壳公司实施诈骗。张某和另案处理的曹某、孙某某等人,在深圳、东莞等地流窜作案,先成立空壳公司,并租赁厂房、大量招聘员工;其团伙成员分别担任法人代表、部门经理等职务,并均以化名与各被害人进行接触,对各供货商夸大其公司实力,制造经济实力雄厚的假象。

  取得供货商信任后,他们先小额采购并支付货款等方式麻痹被害单位,之后大量采购各种原材料拖延付款,再把采购回来的原材料变卖获利。公司经营周期大约只有三个月至半年,在供货商发现问题并催要货款时,就弃厂逃匿,换个地方,重新又组建公司实施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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