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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皇帝为何宽容腐败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9日04:40  舜网-济南时报 微博

  □游宇明

  清代官员待遇很低,工资少,车马都得自己养,政府也不提供住房。清代的京官,哪怕是部级干部,借钱过日子都不是什么稀奇事,他们总是眼巴巴地盼着外官进京,得点“冰敬”“炭敬”“别敬”什么的。做官谋点外快,只要不是特别过分,没弄得天怒人怨,皇帝往往睁只眼闭只眼。

  中国自古不乏私下里的买官卖官,东汉时,灵帝得了500万钱,将九卿崔烈提拔为司徒;唐代宦官王守澄收了王播巨额贿赂而助其登上相位;宋代蔡京收受刘逵、余深、薛昂等人钱物将其破格提拔;明时宦官王振权倾天下,想做官者,一律得“攫金进见”,但像清代一样将买官卖官公开化、体制化,却是不多见的。清代读书人做官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通过科举入仕;一种是通过捐纳财物公开买官,每一个职位都有规定的价格。前者称为正途,后者称为捐班。

  对于买官者为政的害处,坐在专制金字塔尖的皇帝并非不知道。道光帝对捐班者操守的剖析极有见地。他在接见即将外放的翰林张集馨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捐班我总不放心,彼等将本求利,其心可知。科目未必无不肖,究竟礼义廉耻之心犹在,一拨便转。得人则地方蒙其福,失人则地方受其累。汝读书明理,不待朕之多言也。”虽然知道捐班者不靠谱,然而,道光一朝并未取消捐班制度。

  道光帝无法清除捐班,自然有他的不得已。清代的开山皇帝是很想将江山万古千秋地传下去的,他们给后辈留下了“永不加赋”四个字,希望后辈懂得“与民休养生息”的道理,不要弄得官逼民反。大家知道,清朝延续了200多年,清初人口不过1亿左右,到道光时已超过4亿,人口增加了,政府机构和官员也会相应增加。而政府机构和官员都是需要钱养的,既然税负收入不可能增加,中央政府只能在别的地方打点主意,将处于地下状态的卖官权收归国家所有,明码标价,这是生财途径之一,道光帝自然也舍不得放弃这块肥肉。

  因为永不加赋,清代官员待遇很低,工资少,车马都得自己养,政府也不提供住房。清代的京官,哪怕是部级干部,借钱过日子都不是什么稀奇事,他们总是眼巴巴地盼着外官进京,得点“冰敬”“炭敬”“别敬”什么的。做官谋点外快,只要不是特别过分,没弄得天怒人怨,皇帝往往睁只眼闭只眼。换句话就是,皇帝对一般腐败是有宽容度的。

  第三,也是最关键的一点,清代的腐败已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即使正途出身的官员也好不到哪里去。整个清代,虽然老百姓交给中央政府的正赋并未增加,可正赋之外的“火耗”(也就是附加税)却可以多过正税的好几倍,这种附加税是地方官员灰色收入和政府小金库的主要来源。

  除了赋税方面的腐败,别的腐败也触目惊心:官员过境,地方得耗费大量公帑进行接待,还要按级别送上少则几百多则上千两银子的路费;官员下来救灾,地方开支的吃喝住宿费用往往多过上级政府拨的救灾款,弄得有的地方遭了灾也不敢报告;绿营军官克扣士兵军饷,多的甚至超过三分之二,当兵不能维持正常生存,士兵做生意成风,训练则雇人顶替;官场贿赂成风,下级必须给上级送陋规。既然大多数官员都在腐败,取消捐班也就没有多大意义。

  知道卖官之事不可做,做了贻害无穷,但为了眼前的利益和暂时的稳定,又不得不将这种事长期做下去,这是封建皇帝最可悲的地方。

  (作者系青年杂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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