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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退”何尝不是一种教育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9日05:20  大众网-大众日报

  □ 邓海建

  9名高中生“男女生混合待在女厕所厮混”,学校给予劝退处理,家长的质疑却是“处罚太重”,甚至反问“孩子们想不开,出事怎么办?”在一众网友留言中,也多有诘问之声,“都是孩子,有必要劝退吗?”

  不是所有的头疼发热都能用感冒药来治,同样,不是所有的“孩子问题”都适宜赏识教育来纠正。这些年,基础教育在从传统向现代转身的过程中渐有矫枉过正之势,将人文教育、人本理念庸俗化兑现为“不打不骂”,满耳“你很棒、你最好”的矫情之声,教育的维度只剩下一朵小红花和两朵、三朵的区别。结果有三:一是问题学生有恃无恐,料定校方也不会拿他怎样;二是一线教育工作者如林黛玉进贾府,唯恐一言一行伤了被教育者的“自尊”,除了表扬、就是忍耐;三是教育理论大谈“没有教不好、只有不会教”的歪理,抽象地前置诸多义务,而不赋予教育者应有的权利。

  “男女生混合待在女厕所厮混”,虽无须上升到卫道士的高度来诧异,但确属严重违纪行为。这样的处罚,学校还坚持认为“抽烟是小事”,只不过“关键是在什么地方”——可见,校方的容忍点已经很低很低。严重违纪了,该不该处罚、该怎样处罚,公道自在人心。但可以反问一声的是,若不处罚、或不劝退,其他学生的家长答应不答应?当然,公意未必就是真理。但劝退既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教育。如果放任自流、抑或轻飘飘口头责罚,谁能保证“厕所厮混”的错误不会升级?

  纲纪有威严,秩序才会被敬畏。首都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院院长劳凯声教授早就提出,“不能把维护学生的人格尊严与学校必要的教育惩戒对立起来,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能否定学校和教师对学生合法的教育惩戒”。健康的教育方法当有两个维度,一是奖励,二是惩罚。眼下的中国基础教育之所以“缺钙”,恰恰在于合法惩戒权的缺位。惩戒不是目的,而是教育的常态手段,它告诉孩子犯错是要付出代价的、而有些错误的代价大到需要终生铭记。

  从某种程度上说,劝退其实也是一种善意的教育——这就如同大街上司空见惯的标语,“处理违章不留情、看似无情最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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