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工信部决定陕晋沪试点甲醇汽车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9日06:19  西安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记者 江国成) 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28日说,工信部决定在山西省、上海市和陕西省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将坚持积极稳妥、安全第一的总体要求,严格按照限定地域、限定燃料、限定用车的原则推进。

  这位负责人说,经过2~3年试点工作,要完成对高比例甲醇汽车适用性、可靠性、经济性、安全性、环保性评价;明确甲醇汽车产品相关技术规范,制定主要标准,建立甲醇汽车相关标准体系;提出高比例甲醇汽车替代燃料相关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和管理规范;研究提出甲醇汽车产业政策建议。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我国甲醇汽车应用实践多年,已形成了从技术到产业化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条件。从近期看,甲醇作为车用替代燃料是我国替代汽油和柴油的一种选择,从中远期看,甲醇作为车用替代燃料对我国能源安全也具有战略意义。

  针对我国汽车工业快速发展及日趋紧张的石油供给形势和严峻的节能减排形势,工业和信息化部从2009年起启动了甲醇汽车相关研究工作,重点开展了高比例甲醇燃料替代汽油、柴油研究,组织专题研究组对甲醇汽车所涉及的能源、环保、安全、技术、经济等问题进行了综合研究,委托有关机构进行了甲醇燃料与汽油、柴油、乙醇汽油的排放检测对比实验,开展了甲醇汽车安全性评价,提出了甲醇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尽管甲醇汽车已有多年的应用实践,但甲醇燃料及汽车客观上还属新兴领域,油与车的适应性有待进一步检验和提高,甲醇燃料和汽车的安全性有待在实践中进行全面验证,甲醇作为车用燃料,在加注、汽车运行等过程中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还需要做进一步评估。”这位负责人说。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