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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餐饮店爆炸20人受处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9日07:00  解放日报

  据新华社西安2月28日电 (记者 石志勇 陈钢)陕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7日通报对造成11人死亡的西安市嘉天国际大厦餐饮店爆炸事故的处理决定,与事故相关的9名责任人被建议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其余11人受到行政处罚及行政处分。

  2011年11月14日,嘉天大厦一层“樊家肉夹馍”个体餐饮商铺,因钢瓶液化气发生泄漏引发爆炸,造成11人死亡。陕西省安监局处理决定建议,“樊家肉夹馍”科创路店经营者孙连武、管理人员刘彦成、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电子城派出所民警高鹏等9人,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电子城派出所分管消防监管副所长高家华等11人受到行政撤职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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