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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尽快实现全国案件信息互联共享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9日07:48  法制日报 微博

  本报记者李娜

  前台工作人员录入基础信息,将案件自动分配至承办人;赃证物管理员检查随案赃证物,拍照、装袋、入库,并录入信息生成条形码。20分钟,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朱警官完成了到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处送案的整个过程。

  “目前,全国很多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都在按照这样的流程操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王晋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案件管理已经成为检察系统一项重要的综合业务,正在迈入统一步调、全面展开、大力推进的新阶段。

  据了解,按照案件管理规程,公诉部门已办结的案件送到法院前,要先经过案件受理中心的检查:期限是否届满、法律文书是否齐全、案件结案信息是否完备、随案赃证款物是否已提处理意见……符合要求的,会转到送案组安排送达。

  统一收送案、统一录入信息、统一分案和统一赃证款物管理,将案件的“进口”与“出口”统管起来,检察机关的内部执法行为变得更规范、更透明。

  “此外,通过严格收案审查,建立台账规范案件流转,对办案期限能够及时预警,控制退补退侦,缩短了办案周期,杜绝了超期羁押和超时限办案。”王晋说。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改革启动仅一年,未侦结职务犯罪案件便由上一年的209件减少为59件;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自开展案件管理工作以来,自侦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平均用时分别缩短16天、一天半和9天。

  江苏省吴江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监督管理科副科长王海,负责案件督查。一件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案件的证据情况引起了他的注意。

  于是王海打开吴江检察院电子阅卷系统,查阅了该案公安卷的所有证据材料。很快,案件证据情况全面呈现在王海面前。

  “案件管理的发展之路,就是不断提高办案质量的过程。”王晋认为,由案件管理办公室进行集中横向管理,实行质量评查、综合考评,健全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等,为提高办案质量提供了有力的制度和组织保障。

  数据显示,辽宁省市县两级检察院2010年重点督查案件3793件,督查改变原承办人意见312件,对业务部门分歧案件提出处理意见261份。

  律师黄训因为代理的一起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来到深圳市检察院检务大厅。在案件管理处的查询窗口,他将自己的证件递给综合管理员后,轻松地查询到了该案的基本信息、案情摘要、承办人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文书等。

  由于黄训是本地执业律师,综合管理员还特别提醒他,以后可以直接登录市律协网实现在线案件查询与会见阅卷预约,无需多次往返奔波。

  深圳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处处长文雪莲透露,检务大厅自2008年12月成立至今,所接待的查询人员中,98%是律师,达3117人次。

  王晋告诉记者,案件管理机构高效便捷地提供案件查询、律师阅卷、律师会见接待等服务,不仅方便了群众,也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检务公开,让公平正义摸得着看得见,提高了执法公信力。

  记者发现,只要登录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在线服务系统,访客就可以通过语音、文字、留言3种方式,与案管检察官交流,实现案件基本信息查询、法律咨询、预约接待等功能。

  而检察院负责人登录这一系统,则可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我能即时掌握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办案总趋势,同步了解某一案件的具体办案情况。”深圳市检察院检察长白新潮发自内心地感到,“检察长好当多了”。

  王晋告诉记者,信息化为案件管理新机制的建立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如果只能依靠人工手动开展工作,难以实现执法办案全程实时监管和动态监督,案件管理作用将十分有限。

  他同时透露,最高检案管办正在着手抓紧开发统一的融办案、管理、统计于一体的软件系统和信息化技术平台,尽快建立全国检察机关案件信息的纵向和横向互联共享,实现办案网上运行、网上管理、网上监督、网上考评。

  本报北京2月28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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