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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天桥公共广场等禁设售水机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9日08:00  南方日报

  

  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加强相关管理的通告

  人行道天桥公共广场等禁设售水机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加强相关管理的通告

  南方日报讯 (记者/袁丁 通讯员/黄少江)广州市将强化对街边“售水机”的管理,严禁在人行道、机动车道、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公共绿地、公共广场等城市道路及相关公共场地设置售水机。这是记者从昨日下午召开的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的。会议由广州市市长陈建华主持。

  售水机不许打出“泉水”招牌

  近年来,在一些居民小区、城郊结合部、城中村等地区,出现了街边现制现售饮水机(简称“售水机”)。许多售水机以市政自来水为水源,经过简单过滤、消毒后出售给消费者,水质令人担忧。此外,不少售水机长期置于露天场所,锈迹斑斑、残破不堪,严重影响市容市貌。

  据初步了解,全市有30多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甚至个人参与售水机经营,共有5000多台售水机供水。为强化售水机行业管理,广州市有关部门牵头制定了《关于加强现制现售饮水机管理的通告(稿)》。该通告明确了售水机经营者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售水机出水水质应当至少符合自来水水质标准,并达到水质处理器许可的出水水质标准。如果出水水质达到“直饮水”标准的,应当在售水机正面醒目位置标注“直饮水”,未达到直饮水水质标准的,应当标注“非直饮水”。售水机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明示或者暗示售水机出水为“泉水”或者其他具有医学疗效、增进健康功能的水,不得做虚假宣传,不得贬低其他饮用水及其制品等。售水机内水质处理器以及饮用水直接接触的材料(管材、管件、水处理材料等)和消毒产品应当取得相关卫生许可批件。此外,禁止在人行道、机动车道、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公共绿地、公共广场等城市道路及相关公共场地设置售水机。

  陈建华昨日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汇报后,要求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加强售水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特别是要做好售水机的水质检测,维护市民饮水安全。

  绿道驿站可配置上网设备

  昨日的常务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绿道管理办法(稿)》。主要对管理内容、责任主体、管理要求、有关制度、资金来源及使用等内容进行规定。该办法中还明确规定,防止机动车占用绿道,实现绿道专用畅通。在驿站管理上,要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驿站内配置或部分配置信息终端、上网、电话、手机充电、报刊书籍、休憩等设施,方便市民游客。同时,明确禁止攀爬、涂污、损坏绿道设施,以及在绿道范围内违规搭建、摆卖等行为。

  在昨天的会议上,陈建华要求市各相关部门认真实施《广州市绿道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绿道管理,同时要注意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促进广州市绿道网可持续发展。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细则(稿)》也在昨日的会议上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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