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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品牌是一个伪命题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9日08:12  法制日报 微博

  □法律人语

  乔新生?

  国务院工业主管部门近日公布了2012年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征求意见稿。新闻媒体发现候选车型均为自主品牌,因而认为这是实现与国际接轨的具体表现,它对我国自主品牌汽车的发展是一个利好的消息。但恕我直言,所谓自主品牌,在我国完全是一个伪概念。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谈判过程中,曾经提出幼稚工业保护的问题。一些决策者认为中国的汽车工业属于典型的幼稚工业,因而需要给予特别的保护。面对特殊的关税壁垒,西方汽车制造企业纷纷到中国投资办厂,成立了一大批注册为中国法人的合资企业。这些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采用他们国家的品牌,得到了中国购买者的认可。

  政府采购的公务用车绝大部分都属于合资企业生产的或者外国投资者在外国生产的品牌轿车。这一点与韩国完全不同。韩国在引进外资发展汽车工业的时候,严格禁止西方品牌在本国出现,因此,韩国市场上很少出现西方国家品牌的汽车。近些年来,在中国设立的合资企业出于开拓政府采购市场的考虑,逐渐采用中国品牌,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的采购目录,只不过是顺势而为,与以往政府采购政策没有实质上的区别。换句话说,过去政府采购的可能是国外生产的品牌汽车,而现在政府采购的可能是国外投资者在中国合资生产的品牌汽车,西方国家的投资者仍然是既得利益者。

  所谓自主品牌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概念。笔者长期研究原产地、地理标志和自主品牌法律问题,对四十多个国家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了认真仔细梳理,得出的结论是,自主品牌完全是一个不能成立的法律概念。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今天,政府采购本地生产的商品,主要是为了解决就业问题。换句话说,不管是中国在美国投资生产出来的产品,还是美国在中国投资生产出来的产品,从表面上来看都有所谓自主品牌问题。但由于企业所在地不同,因而购买不同产地的产品,对不同地区就业会产生不同的影响。西方国家鼓励购买本国生产的产品,其目的是为了促进本地的就业。至于购买何种品牌,对于解决就业问题并没有实质性的影响。

  过去中国不重视知识产权,因而对品牌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近些年来,由于政府和一些企业过分强调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因而出现了所谓“神化”知识产权的现象。马克思早就指出,“物的名称对于物的本性来说,完全是外在的东西”,因此,政府购买何种品牌的汽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政府采购的商品是否在中国生产,是否能够给中国带来就业机会,是否存在腐败问题。

  笔者对中国汽车工业的前途缺乏信心,这不是因为中国的汽车工业缺乏市场,而是因为中国的汽车工业缺乏核心技术。中国几乎所有的汽车生产企业核心技术都来自于西方国家,即使强调自主品牌,也未必能够解决中国汽车工业创新不足的问题。从这个角度来说,笔者认为国务院工业主管部门出台的这项政策,可能会不利于中国汽车工业通过充分竞争实现优胜劣汰。

  政府应该强调采购本国生产的商品,而不应该强调保护本国的自主品牌。因为品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核心技术。不能因为国务院工业主管部门出台了相关政策,而让那些本来应该被淘汰的汽车生产企业苟延残喘,更不能因为国务院工业主管部门强调政府必须采购自主品牌,而导致一些西方汽车生产企业“搭便车”,在中国境内“贴牌”生产政府采购轿车。

  目前我国公务用车改革陷入技术主义的陷阱不能自拔。其实,公车改革并不复杂,只要让公务员随时接受人民的检验,那么,公务员就会主动减少公务用车。没有必要在公车采购问题上大做文章,因为这样的政策解决不了实质性问题。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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