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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世平:坚决防止独断专行和“一言堂”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9日08:12  法制日报 微博

  □思想高地

  观点阐述者: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

  背景:去年底,天津市完成新一届区县检察长的换届选任工作。在此次换届中,连选连任7人,新提拔8人,离任7人,共交流任职11名,比例达百分之七十左右。在新任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座谈会上,于世平对新一届检察长提出了明确要求。

  大家到了新的岗位担任了区县检察机关的“一把手”,同时肩上所担负的领导责任也随之增大了,但能力和水平并不会“水涨船高”,如何当好“一把手”已成为大家需要认真思考并迫切加以解决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现实问题。

  当前,我们在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两种倾向:一个是缺乏民主。如议事不经民主讨论程序,决策习惯于一个人说了算,长此以往极易形成独断专行和霸道作风,这不仅容易造成决策失误,而且还严重压抑民主积极性,败坏风气,贻害无穷。另一个倾向是缺乏集中。研究问题往往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到最后缺乏有效的集中,不仅丧失了决策的良好时机和效率,也导致了班子的疲软涣散。对此,我想新一届的检察长和新班子在上任和成立之日起,就要努力把贯彻民主集中制作为班子建设的一个大问题认真解决好。

  要坚持集体领导。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涉及全院的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问题,必须提交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充分发挥每一位班子成员的聪明才智,坚决防止独断专行和“一言堂”。

  要建立四个决策机制。即党组会、检委会、检察长办公会和院务会的决策机制,把不同的问题纳入不同的渠道加以解决。党组会是研究和决定全院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决策机构,检委会是检察机关决定业务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检察长办公会和院务会是处理检察事务和推进全院阶段性工作的一种机制。未来五年我们将通过巡视把这四个决策机制作为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以推进建章立制。绝不能再把所有问题不分内容和性质“一锅烩”。

  要抓好贯彻执行。决策形成后,就要坚决抓好贯彻执行,通过检查和督办,确保取得实际效果,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情况的发生。

  要有胸怀和气度。从某种意义上说,能否真正贯彻好民主集中制关键在“一把手”,具体看其有没有应有的胸怀和气度。所以“一把手”要有容人之心和容事之度,能够听取不同意见,在政治上要大气,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谦让,努力成为可信赖的班长。

  要严格要求自己。凡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要求群众不做的,带头禁止。在法律、纪律和规章制度面前不耍特权、不搞特殊化。

  要诚恳接受监督。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接受上级的监督、接受干警的监督、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要广泛团结同志。“一把手”要带头团结凝聚,强调五湖四海,反对分亲疏远近。在班子成员中,要强化事事关系,淡化人事关系。要同心同德,努力形成齐心协力干事业的浓厚氛围,坚决反对阳奉阴违、表里不一,更不允许拉帮结伙、搞小圈子,耍手段、用诡计。

  要加强自身修养。时代和人民群众迫切要求每一名领导干部除了权力和能力之外,还要靠人格魅力,只有这样才可使人心悦诚服。这就要求我们的每一位检察长除了已有的权力因素外,更要有文化、有专业、有修养、有水平,努力做广大检察干警和人民群众可信赖的领导干部。

  文字整理本报记者王斗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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