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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标权之争今在粤终审 苹果提交"名片"新证据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9日08:34  中国广播网 微博

  

  中广网广州2月29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纠缠多年的“iPad商标侵权”案,今天终于等到了二审开庭的日子,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之间的诉讼终审今日在广东高院开庭。

  早在2009年,苹果以3.5万英镑买下iPad全球商标,但当年和苹果交易的台湾唯冠并没有资格对大陆地区的iPad商标权进行处置,大陆的商标归深圳唯冠所有,因此,唯冠认为苹果在大陆地区贩卖iPad平板电脑属于明显的侵权行为。对于自己拥有的ipad商标所有权以及今天的判决结果,唯冠公司信心满满,代理律师马晓东:

  马晓东:苹果认为中国的iPad商标归属于它,我们认为可能它对中国法律的不了解,因为即使是交易合同里面能够显示曾经有过这样一个商标,但是合同的行为和最终商标权的行为还是不同的,作为两个商标的商标权人深圳唯冠公司并不是这份商标交易合同当中的签字的一方,虽然苹果在深圳的法院对这个权利提出了质疑,但是至少在一审当中法院已经驳回了这个质疑,我们国家法律上来看深圳唯冠享有商标权是没有问题的。

  今天的二审,苹果公司也有备而来。苹果表示唯冠公司最早负责与苹果公司在台湾签署协议的负责人麦世宏,以及与苹果公司交涉的袁辉,其名片和邮件签名留下的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全部都是深圳唯冠的信息。并且麦世宏和袁辉使用的邮箱后缀为都是中国大陆地区的域名地址。苹果认为,这是证明当时的协议中包涵大陆地区的ipad商标权的有力证据。对此,唯冠公司代理律师马晓东却认为:

  马晓东:我们注意到苹果公司在二审当中提出了所谓的新的证据,其中主要是台湾唯冠与苹果公司做交易的时候,所谓谈判的这个人使用的深圳唯冠的邮箱,但是我们认为使用深圳唯冠的电子邮箱并不能代表他就是深圳唯冠的,也不能说明台湾唯冠在这个交易当中代表了深圳唯冠转卖商标,我们觉得都是比较牵强的也是不能得到法院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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