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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修改清洁生产促进法 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力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9日16:21  国际在线 微博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蔡靖骉):29日,中国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新修改的清洁生产促进法。舆论普遍认为,该法将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资源和能源的不必要消耗,依法促进中国加快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以下是详细报道:

  清洁生产是指在生产的全过程中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资源的不合理消耗,从而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中国现行的清洁生产促进法于2003年1月施行,随着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程的加快,对该法进行必要修改显得尤为重要。

  29日下午,中国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新修改的清洁生产促进法。据了解,此次修改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进一步强化了清洁生产审核制度,细化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规定,确保审核质量。在这其中,也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的职责。对此,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光焘表示:“原来清洁生产法执行的过程中间,凡是清洁生产审核都要企业拿钱。我们认为,政府的职能,政府财政要支出,而不能向企业收费,所以这次明确规定,政府对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的结果的审查或者核查的时候,不准向企业收费,我想企业一定是欢迎的。”

  新修改的清洁生产促进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组织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效果进行评估验收,同时规定,所需费用纳入同级政府预算。承担评估验收工作的部门或者单位不得向被评估验收企业收取费用。

  商品的过度包装问题在中国社会现实中并不鲜见。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而且也导致商品价格虚高,侵害消费者利益。对于这一现象,汪光焘举例说:“丹麦买曲奇饼,在(丹麦)国内市场上是不准用铁盒子的,只准用塑料包装。我要带回国怎么办,他说你去飞机场去买,飞机场是带铁盒子的。我统计了一下,过度包装产生的废物大概要占城市垃圾的20%左右,实际上是资源浪费。”

  对此问题,新修改的清洁生产促进法也有回应。新法明确规定,企业对产品的包装应当合理,包装的材质、结构和成本应当与内装产品的质量、规格和成本相适应,减少包装性废物的产生,不得进行过度包装。

  此外,新修改的清洁生产促进法还增加规定,中央预算应当加强对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的资金投入,包括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和中央预算安排的其他清洁生产资金,用于支持国家清洁生产推行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工程实施清洁生产及其技术推广工作,以及生态脆弱地区实施清洁生产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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